咨询热线

156-5988-9911

首页 >> 新闻动态 >>行业动态 >> 吊装作业安全措施
详细内容

吊装作业安全措施


1、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。吊装重量大于10吨的物体须办理《吊装安全作业证》。

2、吊装重量大于等于40吨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,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。吊物虽不足40吨重,但形状复杂、刚度小、长径比大、精密贵重,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,也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。吊装施工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审查,报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。

3、各种吊装作业前,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,非施工人员禁止人内。

4、吊装作业中,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,室外作业遇到大雪、暴雨、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,应停止作业。

5、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,安全帽应符合GB-2811的规定,高处作业时应遵守HG-23014的规定。


电  话    15659889911

Email    3134154588@qq.com

地  址   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龙湖镇新丰村聚源东路皇家造型斜对面

技术支持: 千智科技15859247011 | 管理登录
seo seo